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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刘海涛律师 刘海涛律师,2000年从事法律工作,第七届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城镇化建设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执业于北京市隆安(南京)律师事务所。刘海涛律师法律功底深厚、办案经验丰富,擅长办理刑事大案、...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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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刘海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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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特大网络诈骗案被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

  泗洪县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指控孔某等11人,利用“嘉德期货融资融券系统股票交易平台”的虚拟软件,成立空壳公司,虚构系统能为客户提供一千余支股票交易业务,具有T+0的股票交易机制、多空双向的开仓选择、一比十放大的融资比例等投资优势,欺骗他人在平台上投入资金,共实施诈骗55起,骗取他人钱款900余万元。

     第一审开庭前两天,被告人孔某的亲属委托刘海涛律师为孔某进行辩护。由于被告人众多,申请延期开庭已不现实,面对一人多高的几十本卷宗,刘海涛律师去伪存真,择其重点,有针对性的进行阅卷,经过分析,大胆确认本案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当,孔某等人的行为不构成诈骗,仅涉及开设赌场罪名。

 在长达两天的庭审程序中,刘海涛律师坚持自己的观点,与部分同案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谋而和。庭上,刘海涛律师指出所谓的受害人并不存在,其中孔某所涉的客户,均有股票证券操作经历,能够识别“嘉德期货融资融券系统股票交易平台”与沪深两市股票交易系统的区别;同时,近一半客户通过交易不但无损失,反而有盈利;且从各客户的陈述情况来看,多人对于自己参与的该平台交易存在赌博心态,并没有将“嘉德期货融资融券系统股票交易平台”视为真正股票交易的错误认识。被告人不构成诈骗罪。但一审法院对此意见未予采纳,仍以诈骗罪对孔某等11人定罪量刑。

 孔某等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庭审中,合议庭成员充分听取了刘海涛律师及其他持类似观点律师的辩护意见,经合议后,二审法院认为,原判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泗洪县人民法院审理。


本案尚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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